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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0-15 16:44:24 作者: 豪克能应力消除设备
现将《泉州市工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产业集群协作配套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泉工信中小〔2020〕11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合乎条件的公司进行申报,
申报项目单位为在泉州市辖区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工业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
根据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快速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建议》(泉委办发[2017]7号)、《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涉企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泉财企[2018]545号)和《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防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通知》(泉财行[2018]950号)等精神,企业以及它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企业涉黑涉恶的,不能申报本项目。
具体申报资格条件、材料和程序见《泉州市产业集群协作配套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网上申报:申报单位从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点击网页中部右侧“惠企政策项目管理”图标,进入惠企项目申报系统,再点击右上角“项目申报入口”进入用户登陆页面进行注册、填报、并在“晋江窗口”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2日24:00(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书面材料依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并提供电子文档(盖公章后整份按序扫描成PDF格式)于2月17日上午下班前送至晋江市工信局608室中小企业科,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可以登陆泉州市工信局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下载本通知的文件及相关附件。
附件:1.《泉州市工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产业集群协作配套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泉工信中小〔2020〕11号).pdf
鼓励扶持我市产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与本市中小微企业协作配套,逐步提升产业协作配套水平,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1.申报项目的工业公司需列入《2019年年市级产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名单》(泉工信科技[2019]430号)、《关于印发2019年第二批市级产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名单的通知》(泉工信科技[2019]457号),可上泉州市工信局网站查询。
2.协作配套企业之间必须为非关联企业,即协作配套双方企业的单一最大股东不为同一个人或单位。
3.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企业涉黑涉恶的,不能申报本项目。
4.对机械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2019年年采购贴牌产品金额5000万元(含,下同)以上或委托加工费2000万元(含,下同)以上;其他产业2019年采购贴牌产品金额1亿元以上或委托加工费4000万元以上。
5.机械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2018年已荻得协作配套专项补助的,2019年须比2018年新增采购贴牌产品金额2500万元以上或委托加工费1000万元以上;其他产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2019年须比2018年新增采购贴牌产品金额5000万元以上或委托加工费2000万元以上。
6.委托产品加工费单独列表,换算成产品采购金额,以专项审计报告为准,采购金额和委托加工费均不含税。
7.补助标准:按2019年年度在市域内新增协作配套产品销售额的1%给予补助,补助最高限额100万元。
2.龙头企业营业执照及工商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职务和身份证号码列表;
4.年度协作配套生产或加工合同汇总表(包括合同号、签约对象、签订时间、合同内容、交货时间、合同金额及合计)及合同复印件;
5.年度协作配套加工贴牌产品金额或加工费汇总表(包括开票时间、记账凭证号、发票号码、企业名称、货物或劳务、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及合计),贴牌产品金额和加工费应分开列表。
6.企业协作配套情况(包括企业概况,经营特点,协作配套方式,取得成效,有一定的问题,扩大配套生产计划等。控制在1500字以内)。
支持中小微企业积极为我市产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配套,进行贴牌生产、协作加工、关键零部件加工,促进中小微企业专业化发展和参与产业分工协作。
1.申报项目的企业一定为列入“2019年年市级产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名单“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或其子(分)公司(含设在市域外)进行贴牌生产、委托加工或关键零部件加工,且配套加工产值及加工费合计数占申报企业年度出售的收益30%以上。协作配套企业之间必须为非关联企业,即协作配套双方企业的单一最大股东不为同一个人或单位。
2.申报项目的企业应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入库方式:登录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平台点击右上角“一键入库”,进入培育入库申报流程;根据表单提示,依次填写账号信息、专精特新基础信息、2019年以来成长跟踪运行数据等信息;提交后由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即可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
3.企业2019年一定要达到为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配套加工产值500万元(含)以上或加工费200万元(含)以上。
4.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30万元,其中市直、区属原中央苏区县企业不低于20万元。
5.列入《泉州市2019年年市级产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目录》企业以及它子(分)公司不能申报本项目。同一企业(含分公司)只能以1家申报本项目。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者企业涉黑涉恶的,不能申报本项目。
6.补助标准:按不高子配套加工产值的1%或加工费的2.5%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1.申请材料目录、泉州市产业集群协作配套专项资金申请表(中小企业为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配套加工项目);
2.我市注册的企业营业执照及工商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所配套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商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职务和身份证号码列表。
4.配套加工合同汇总表(包括合同号、签约对象、签订时间、合同内容、交货时间合同金额及合计)及合同复印件;
5.配套加工销售产值或加工费汇总表(包括开票时间、会计(凭证号、发票号码、企业名称、货物或劳务、不含税金额及合计)及对应的税务发票复印件(销售产值和加工费应分开列表,为不同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配套加工的应分开列表,配套加工内容既有产成品也有零部件的也应分开列表,发票复印件应分项按月序排列)。
6.企业协作配套情况(包括企业概况、协作配套情况、取得成效、有一定的问题、扩大配套生产计划等.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本项目由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负责。